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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磨市镇新桥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长矿挂[2024]1号采矿权挂牌出让恢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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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4-08-12 12:41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标采购区域: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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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长阳磨市镇新桥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长矿挂[2024]1号采矿权挂牌出让恢复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对长阳磨市镇新桥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采矿权矿区位置

该矿位于县城东南160°方位,直距约15km,行政隶属于长阳县磨市镇三口堰村,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1°15′55″,北纬30°21′41″(CGCS2000坐标系)。矿区面积0.5966km2,矿区北部有磨市镇与宜都的县道公路通过,有乡村水泥公路4km与之相接,直通磨市镇。经公路可达长阳、宜都、宜昌、武汉、上海等地,交通条件较便利。

(二)采矿权出让的范围及资源储量

表1-1拟设采矿权范围拐点坐标(CGCS2000)

矿区面积0.5966km2;开采标高:+232米-+110米

拐点编号

X

Y

拐点编号

X

Y

1

3359735.50

37525519.87

6

3360303.45

37526069.70

2

3359803.56

37525104.84

7

3359994.47

37525719.45

3

3360172.60

37524940.35

8

3359865.30

37525684.49

4

3360607.58

37525456.47

9

3359823.97

37525729.00

5

3360607.60

37525646.21

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建设规模:500万吨/年。

全矿区共估算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石资源量3363.9万立方米(8687.0万吨),其中探明资源量1549.3万立方米(4001.1万吨),控制资源量1347.9万立方米(3480.8万吨),推断资源量466.7万立方米(1205.2万吨)。

二、采矿权出让年限及出让底价

矿山设计服务年限17年,本次出让采矿权出让年限10年。出让收益评估价值为10466.51万元,增价幅度为50000元或50000的整数倍;前期投资1068万元和部分出让收益5000万元共计6068万元构成出让保证金。

三、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企业,且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市场监督管理局诚信系统黑名单记录的,可报名参加竞买。对报名参加的竞买申请人,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安局(派出所)、县法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信息共享方式共同对竞买申请人的资格进行预审后,由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审核决定竞买人的预竞买资格。(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竞买申请人报名参加资格预审时,同时提供按按矿产资源绿色开发收益共享的要求进行矿产资源开发活动,履行支持地方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义务,不未批先建、非法开采并建成绿色矿山的承诺书。

四、竞买程序、地点和竞得原则

通过资格预审的竞买人且交齐保证金后,持《资格预审签审单》、保证金进帐单、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查,留存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查,留存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到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竞买,同时将上述资料提交一份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得原则按照价高者竞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及挂牌时间

申请人实地考察、处理遗留问题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8月13日;报名时间: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9月10日下午17:30止;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2024年9月11日上午11:30(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帐号:见出让交易须知。

挂牌时间:2024年9月11日08:30至2024年9月27日10:30。

六:竞买人须知

(一)申请人在2024年9月10日前,到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9楼矿管股领取出让文件和资料。

(二)竞买未竞得者的竞买保证金在7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

(三)异议诉求:对出让文件和采矿权现状有异议的,应在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长阳土家族自然资源规划局提出。

七、其他事项

(一)采矿权竞得后,竞得人缴清各项费用后,同时向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办理林地、矿山用地手续,持相关资料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采矿登记手续,取得采矿权后方能开采。

(二)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涉及土地、山林、道路、电力设施等使用权的相关手续及有关事宜的协调处理,由竞得人负责并承担费用。

(三)风险提示:

1、“净矿权”出让成本包括但不限于矿区所占用土地、林地、拆迁补偿、道路建设和维护等前期投入约计19948万元。

2、竞买申请人应提前现场踏勘出让矿区所在地了解矿区实际情况,了解矿区所在地镇、村就道路通行、生产生活用地、厂房库房、用电用水、矿区环境等有关问题,自行与相关权利人协商解决。申请人应认真评估风险,由此而引发的全部风险和矛盾纠纷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和解决。

3、按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第三条的规定,“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无法开展勘查开采工作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撤回矿业权,并按照有关规定退还已征收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竞得人未协调好出让该采矿权产生的各项纠纷的,出让人不予办理采矿许可证,解除成交确认书,对采矿权标的另行出让。

4、竞得人在挂牌工作结束后60日内未缴清出让收益的,出让人不予办理采矿许可证,不退还竞买保证金,并解除成交确认书,对采矿权标的另行出让。

5.公告期内,若出现政策变化等不可预见因素,出让人将修改、撤消出让公告或终止挂牌出让工作。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舟坪镇清江古城26号);联系人:田女士0717-5333139

出让联系单位: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出让联系地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龙舟大道7号

联系人:吕东15090957638

郑志强15090880811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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