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报名时间截止2天4小时38分28秒
立即报名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SCEC2B2C-XB-YCBGYTYMDRBD-JX-002
各设备租赁方:
我单位承建的银川碧桂园天誉名邸项目二标段,结合现场需要,项目所需设备采取统一招标,为确保工作的顺利展开,按时、按质、按量保证工程所需设备的使用,经研究决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具有实力的设备供应方参与投标,望各设备租赁单位本着公平、公正、精诚合作的态度给予报价。具体招标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方:中建二局银川碧桂园天誉名邸项目部
2、建设地点:银川市兴庆区
、项目简介:项目施工面积为13.5万平方米,计划施工工期为12个月(2019年6月-2020年9月)。
二、投标设备要求
1、设备招标数量:
2、厂家:拥有国家生产许可证的大型设备制造厂,最终以局批复为准;
3、设备类型:挖掘机、汽车吊、装载机、货车、压路机等。
三、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单位是否中标,招标单位都不承担任何投标单位的任何费用,对未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并不解释未中标的理由。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招标人有关澄清招标文件的任何形式的书面文件都将作为招标文件的合法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无论投标人对所有招标文件是否认真阅读,招标人均认为投标人对所有招标文件已不存在疑义并已充分理解。
五、结算与支付
1. 由甲方每次使用前一天电话通知,设备到现场后由项目工程部 统一调度指挥。租费按小时计算,使用完毕后由相关人员在设备使用 单上签字确认。
2. 机械单价包含人工费(机械操作人员工资等)、燃油费、税金、 进出场费以及乙方进场人员和机械的各类保险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3. 台班数量按后附《机械台班现场签证表》格式及要求确认,每 月办理一次月度结算,乙方每月20日前按甲方要求报送当月台班费 用结算书,经甲方项目部初审、甲方华东分公司二审后的月结或完工 后的竣工结算为甲方付款的依据。
4. 台班签订与结算单需项目经理签字认可,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必须一月一结。
5. 租金按月结算,依据招标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的付款 节点每月支付上月租金的60 %。租赁设备使用完毕并拆除退场后支 付至租金总额的80 %0剩余20 %作为保留金,在租赁期满且最终结 算完成后180日内支付。
6. 进出场费的结算与支付,设备进入现场安装调试完毕,经承租 方检验确认合格,办理设备启用单之后,与同期租赁费一同结算,结 算进出场费用总额的50%;剩余50%的进出场费在设备拆除并运出现 场后与同期租金一同结算,按照租赁费付款比例计算,且与同期租赁 费一同支付。
7. 出租方每月提供结算单的同时提供足额发票,承租方以发票及 对账单挂账,合同履约期间,出租方应开具符合承租方需要的增值税 专用发票。
8.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电子承兑,电子商票(承兑、商票 贴息费用由出租方自行承担)
六、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书(见附件1)
2.报价单(见附件2)
3.投标人的承诺函(见附件3)
4.接受供应链融资方式支付承诺书
5.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不能参加开标则需法人授权委托开标人员,见附件5)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7.组织机构代码证
8.税务登记证
9.开户行许可证
10.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无合格的安拆资质,必须提供委托安拆单位的安拆资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装人员证件等)
11.人员证件(工程师证、安全员证等)
12.设备照片
13.合作过的项目清单及业绩
14.设备使用说明书
七、投标注意事项
1.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 所有投标文件包括一份正本及一份副本。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 投标文件应根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2.投标文件密封要求:除设备使用说明书外其余投标资料必须包封盖章,封条的四周盖上公章和法人章,盖章方法是骑缝盖章法,在封条的投标人名称后的公司名称上加盖公司公章,右侧加盖法人章。
3.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1 月 20 日。
4.投标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中建二局天水秦州万达项目部。
5.投标联系人 :孙旭峰
电话 :17390605735
QQ :792703016
八、修正与补充
1.一旦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被发现有不真实投标或违法违规行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中标后拒绝与招标人签定合同或不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有充分理由废除合同。
2.合同为本工程招标文件的附件,招标文件中如有与合同不符之处,以合同要求为准。
九、开标评标
1.开标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中建二局天水秦州万达项目。
2.开标时间:以招标人具体通知为准。
3.评标:由招标人评标小组自行综合评定后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不保证最低报价和最高报价中标的可能,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比较、确定中标人及授予合同招标人不向任何投标人解释及说明其过程。
4.投标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比较及报价不偏离现行设备租赁市场价格,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修正。投标人按招标人修正后的澄清报价进行重新澄清确认,投标人根据自身企业情况可以接受招标人修正后的报价,也可以维持投标书中的报价。
5.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在确认中标人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需向项目缴纳缴纳10000元履约保证金,在设备全部进场验收、安装完毕后退回投标人。
中建二局二公司西北分公司
银川碧桂园天誉名邸项目部
2020 年 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