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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静宁(庄浪)至天水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TZZB4标项目经理部工程材料供应商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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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03-02 16:43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标采购区域: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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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静宁(庄浪)至天水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TZZB4标项目经理部工程材料供应商资格预审公告

【信息时间:2020/3/1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静宁(庄浪)至天水高速公路

项目总承包TZZB4标项目经理部工程材料供应商资

格预审公告

预审编号:CR15G-2020-ZGYS-0301

静宁(庄浪)至天水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TZZB4标项目经理部已由甘肃省发改委以《关于S25静宁至天水高速公路庄浪至天水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甘发改交运〔2018〕698号)同意建设,静宁(庄浪)至天水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TZZB4标项目为甘肃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和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组成联合体中标,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社会融资,资金已落实,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静宁(庄浪)至天水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TZZB4标项目承担的施工份额为13.49亿元,项目建设期4年。

结合本项目施工特点,现就本项目中粗砂、碎石、减水剂、膨胀剂、粉煤灰、声测管、速凝剂、防冻剂、锚固剂等工程所需的关键材料组织进行供应商资格预审,诚邀有意向的生产厂商报名参与。

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静宁(庄浪)至天水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TZZB4标

项目经理部

工程地点:甘肃省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胡川镇

工程概况:S25静宁至天水高速公路庄浪至天水段TZZB4合同段,起讫:AK92+840~AK105+220,线路长度12.38km。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整体式路基宽25.5m,分离式路基宽2×12.75m;主要工程共有5座隧道(左线4648m,右线4596m),2座中桥(左线194m,右线191.1m),9座大桥(左线3174.58m,右线3068.5m),主线路基4443.91m,1处互通立交(张家川)。

主要工程共有5座隧道、2座中桥、9座大桥、1座立交,按里程从小到大分别为:深坷1号大桥(4×30)、深坷2号大桥(3×30)、张家川立交(跨线桥(3×30)、韩峡大桥(9×30))、上河隧道(左幅496m、右幅444m)、胡川1号隧道(左幅803m、右幅825m)、胡川2号隧道(左幅713m、右幅700m)、胡川3号隧道(左幅794m、右幅773m)、胡川4号隧道(左幅1842m、右幅1854m)、王店1号大桥(5×28+50+8×28+4×30,3×30+50+6×28+7×30)、王店2号大桥(4×30)、王店3号大桥(12×30,11×30)、王店4号大桥(15×30)、长谷1号大桥(25×30,23×30)、长谷2号大桥(7×30)。

2、预审内容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包含但不限于)

供货地址

备注

1

河砂

中粗

甘肃省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胡川镇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静宁(庄浪)至天水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TZZB4标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

1、本次资格预审无保证金费和代理费。

2、我们将组织审查委员会专家组适时的抽取对经评审满足资格要求的厂家进行实地考察。

2

机制砂

中粗

3

碎石

4.75-9.5mm、9.5-19mm、19-31.5mm

4

减水剂

掺量1%

5

膨胀剂

GB/T23439-2017

6

防冻剂

7

粉煤灰

二级

8

声测管

Φ57*3mm

9

速凝剂

GB/T35159-2017

10

锚固剂

3、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

3.1准入材料生产厂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金财务状况良好;

3.材料供应商须是生产厂商;

4.具有良好的履约记录和能力,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拥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能够现场指导施工;

5.有完善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和保证体系;

6.有按国家标准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产品能够达到项目材料设计技术参数要求;

7.参与工程材料招标时,两年内未因质量、安全等问题受到地级以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罚,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相应材料生产厂商还应符合专项规定(见附件);

9.国内及省内知名生产厂商优先;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材料生产厂商提交的申请准入资料包括

1.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2.企业简介和产品目录,相关的企业资信证书、产品获奖证书等有关文件;

3.产品出厂合格证、产品质量证书、产品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加工原料来源证明、产品报价表等相关资料;具有各行业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最新(近期)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其中新产品还应提供技术鉴定证书或专利证书;地材等石料厂家须具有合法的生产资格,水环保手续齐全;如为进口材料,应提供原始报关单、产品合格证等合法进口手续;

4.ISO系列质量认证体系证书(集料除外)复印件;

6.近三年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提供产品的业绩证明资料(需附用户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及中标通知书,用户评价意见等);

7.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实地考察)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方式:快递(顺丰或EMS邮寄,其他快递方式概不接受)。

5.2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份数: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分开装订;

另加1份电子汇编资料,以统一PDF格式于2020年3月6日17:00前发至898205750@qq.com邮箱;

所有递交资料电子版命名格式:申请预审物资名称-公司名称-20XX XX XX(报送日期数字)

纸质资料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采用胶订、平订或线订等,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方式。

5.3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至时间为:2020年3月6日下午17:00时;

邮寄地点:甘肃省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胡川镇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静宁(庄浪)至天水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TZZB4标项目经理部。

5.4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项目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门户网站(http://www.cr15g1c.com/),铁建汇采工程物资设备电商平台(http://www.crcchc.com/)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科年 电话:17792960380

2020年03月01日

附件:1、材料生产厂商专项规定

2、工程材料供应商准入申请表

附件1:材料生产厂商专项规定

一、河砂、机制砂生产厂商准入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相关企业,并且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环保批复等手续。

(2)生产能力要求:具有完整的碎石生产线,母材质量指标和碎石、砂的技术指标达到标准要求,日生产能力1000立方米及以上。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最新质量标准。(见技术规格书)

(4)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 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 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5)资金承受能力:供应商具有用于本工程500万元以上的资金承受能力。

(6)其他要求:代理商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原件(厂家资格声明及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家鲜章),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须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7)其他要求:不接受被列入中国铁建股份公司风险警示名录及中铁十五局集团合作风险警示名录内的厂家参与投标;投标人不存在通过“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不接受地方政府质量监管部门黑名单内的供应商。

(8)专项规定:最终中标供应商在经取样检测合格、通过试配及厂验后确定。

二、碎石生产厂商准入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并且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等手续;具有有关部门 颁发的处于有效期内的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生产能力要求:具有完整的碎石生产线,母材质量指标和碎石、砂的技术指标达到标准要求,日生产能力1000立方米及以上。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最新质量标准。(见技术规格书)

(4)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5)资金承受能力:供应商具有用于本工程500万元以上的资金承受能力。

(6)其他要求:代理商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原件(厂家资格声明及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家鲜章),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须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7)其他要求:不接受被列入中国铁建股份公司风险警示名录及中铁十五局集团合作风险警示名录内的厂家参与投标;投标人不存在通过“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不接受地方政府质量监管部门黑名单内的供应商。

(8)专项规定:最终中标供应商在经取样检测合格、通过试配及厂验后确定。

三、外加剂生产厂商准入条件

(1)经营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一般纳税人 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生产能力:生产厂家具有成套的外加剂生产线,年生产能力2万吨以上。

(3)财务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财务能力与履约信用良好,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 状况。

(4)履约信用: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未出现违约及被监管部门通报等 情况

(5)质量保证: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拥有近两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 出具的近期检测报告,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的同时须满足公路相关原材料最新标准。需提供交 通产品CRCC认证,ISO9001证书或国家CCC认证证书(或同等)证书。

(6)供货业绩:生产商的产品近三年至少有三项国家大中型项目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如用户证明,施工单位对其的检验报告等);生产商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

(7)资金承受能力:供应商具有用于本工程300万元以上的资金承受能力。

(8)其他要求:代理商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原件(厂家资格声明及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家鲜章),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须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9)其他要求:不接受被列入中国铁建股份公司风险警示名录及中铁十五局集团合作风险警示名录内的厂家参与投标;投标人不存在通过“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不接受地方政府质量监管部门黑名单内的供应商。

(10)专项规定:最终中标供应商在经取样检测合格、通过试配及厂验后确定。

四、粉煤灰生产厂商准入条件

(1)经营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供应经 验的生产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生产能力:生产商粉煤灰年生产能力达到5万吨及以上,能生产使用于C50以下混凝土、 C50及以上混凝土所用粉煤灰。

(3)质量保证:生产厂家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 准;拥有近两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期检测报告,其各项指标均能满足现 行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满足公路相关原材料最新标准。粉煤灰必须为风吹原灰,不得进行 二次加工。

(4)财务能力:生产厂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万元。

(5)供货业绩:生产商的产品近三年有国家重点工程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用户 证明,施工单位对其的检验报告等);生产商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供应商需提供用户服务 评价意见。

(6)履约信用: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未出现违约及被监管部门通报等情况。

(7)资金承受能力:供应商具有用于本工程300万元以上的资金承受能力。

(8)其他要求:代理商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原件(厂家资格声明及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家鲜章),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须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9)其他要求:不接受被列入中国铁建股份公司风险警示名录及中铁十五局集团合作风险警示名录内的厂家参与投标;投标人不存在通过“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不接受地方政府质量监管部门黑名单内的供应商。

(10)专项规定:最终中标供应商在经取样检测合格、通过试配及厂验后确定。

五、声测管生产厂商准入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 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代理商及经销商。

(2)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代理商及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3)质量保证能力:满足施工要求。

(4)其他:生产厂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同一厂家的代理商或经销商可 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5)符合JT/T705-2007《混凝土灌注桩用钢薄壁声测管及使用要求》 外径:±1.0,壁厚:±5%,抗拉强度:≥315MPa,伸长率:≥14%。

(6)资金承受能力:供应商具有用于本工程500万元以上的资金承受能力。

(7)其他要求:代理商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原件(厂家资格声明及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家鲜章),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须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8)其他要求:不接受被列入中国铁建股份公司风险警示名录及中铁十五局集团合作风险警示名录内的厂家参与投标;投标人不存在通过“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不接受地方政府质量监管部门黑名单内的供应商。

六、速凝剂生产厂商准入条件

(1)经营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一般纳税人 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生产能力:生产厂家具有成套的速凝剂生产线,年生产能力2万吨以上。

(3)财务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财务能力与履约信用良好,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 状况。

(4)履约信用: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未出现违约及被监管部门通报等 情况

(5)质量保证: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拥有近两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 出具的近期检测报告,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的同时须满足公路相关原材料最新标准。需提供交 通产品CRCC认证,ISO9001证书或国家CCC认证证书(或同等)证书。

(6) 供货业绩:生产商的产品近三年至少有三项国家大中型项目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如用户证明,施工单位对其的检验报告等);生产商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

(7) 资金承受能力:供应商具有用于本工程300万元以上的资金承受能力。

(8)其他要求:代理商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原件(厂家资格声明及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家鲜章),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须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9)其他要求:不接受被列入中国铁建股份公司风险警示名录及中铁十五局集团合作风险警示名录内的厂家参与投标;投标人不存在通过“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不接受地方政府质量监管部门黑名单内的供应商。

(10)专项规定:最终中标供应商在经取样检测合格、通过试配及厂验后确定。

附件2:工程材料供应商准入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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