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与广州中心城区连接通道路径一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 | 南沙与广州中心城区连接通道路径一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
项目编号: | JG2020-0769 | ||
信息来源: | 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来源链接: | http://www.gzggzy.cn/cms/wz/view/index/layout3/index.jsp?siteId=1 channelId=503 infoId=2050033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工程类型: | 施工 |
招标项目名称: | 南沙与广州中心城区连接通道路径一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标段金额: | 11880.98万元 | ||
工程项目编号: | JG2020-0769 | ||
招标方式: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是否预选招标: | 否 | 公告性质: | 无 |
资质要求: | 无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0年02月28日17:00时 | 公告发布截至时间: | 2020年04月02日09:00时 |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无 |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无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 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
备注: | 无 |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 | 经办人: | 张工 |
经办电话: | 020-39910657 | ||
招标代理机构: | 李伟民 | 经办人: | 冯工 |
经办电话: | 15914360371 |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 | JG2020-0769 | ||
标段名称: | 南沙与广州中心城区连接通道路径一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0-04-02 09:00 | ||
受理报名开始: | 无 | ||
受理报名结束时间: | 无 | ||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 11880.98万元 | 计划总投资: | 无 |
本次招标面积: | 无 | ||
本次招标内容: |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对现状S111省道(南沙港快速庙贝沙立交至京珠高速桥底段)进行市政化改造(含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及公交车站等),改造长度约5.26千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项目总投资为11880.98万元。 | ||
工程地址: |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地点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项目日程信息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
计划开工日期: | 无 | 计划竣工日期: | 无 |
评标方法: | 无 | 定标方法: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无 |
联合体要求: | 注:1)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2)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中须有一方在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在广州南沙区人民政府网最新公布的“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承包商预选库(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类)(正式库)”名单内,联合体中其他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须与前述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此处“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特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母公司或总公司和子公司的等上级或下属关系)。3)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4)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任务(按资质标准划分)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及评标环节,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诚信综合评价分数、企业综合实力等评审指标,以联合体主办方为准;履约诚信评价得分以联合体成员中在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在广州南沙区人民政府网最新公布的“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承包商预选库(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类)(正式库)”的库内单位信息为准;设计部分以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如联合体中有两家设计单位的,指联合体中设计总负责方,评分表中另有约定的除外)为准。或8、投标人(非联合体投标时)须为“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承包商预选库(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类)(正式库)”的库内单位。(以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在广州南沙区人民政府网最新公布的“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承包商预选库(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类)(正式库)的相关信息为准。)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诚信登记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诚信档案)。企业诚信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库内的信息,若招标人延长投标登记时间,诚信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10、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没有处于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限制期内(详见附件二,若有更新,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含联合体中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视其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予以处理。(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4、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联由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主办方代表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联合体主办方仅限一家单位)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4、联合体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①(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除负责本项目的施工外,还对本建设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管理、协调等负全面统筹协调责任;并委派一名项目总指挥长,组建项目协调团队,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勘察工作、设计工作、施工工作等承担总协调任务,具体按合同要求。(适用于联合体中含1家施工单位)①(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为本项目的施工总负责方,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主要承担本项目工作,并承担施工总协调工作,还对本建设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管理、协调等负全面统筹协调责任;负责对(列明其他施工方的名称)承担施工管理工作;(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为本项目的施工协办方,主要承担本项目的工作,负责单位所承担项目施工内容范围的内部协调,并配合施工总负责方相关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适用于联合体中含2家施工单位)②(满足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设计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适用于联合体中仅1家设计单位)②(满足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为本项目的设计总负责方,主要承担本项目工作,并承担设计总协调工作,负责对(列明其他设计方的名称)承担设计管理工作;(满足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为本项目的设计协办方,主要承担本项目的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适用于联合体中含2家设计单位)5、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履约担保,联合体内各成员单位按对应承担的工作分配,各自向本项目招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累加的履约担保总额为中标总价的10%。具体按合同要求。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各方均须出具,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联合体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 ||
项目总监专业要求: | 无 | ||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 无 | ||
其他要求: | 无 | ||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无 | ||
拟派项目经理 (或建造师) 最低资格等级: | 无 | ||
其他投标条件 | 无 |
招标文件
序号 | 文件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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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