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第十条、《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七条规定,四川省金川县老熊沟钼矿详查等9个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在有效期届满前,矿业权人未依法申请办理延续登记手续,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已自行废止,现予以公告。
根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第十条、《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七条规定,四川省金川县老熊沟钼矿详查等9个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在有效期届满前,矿业权人未依法申请办理延续登记手续,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已自行废止,现予以公告。